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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各位老师: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度规划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按照有利于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利于培养和发现高水平研究人才,立足本省,突出山西特色,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发布课题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山西的实践研究

  2.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与传统哲学现代化研究

  3.山西构建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研究

  4.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5.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制机制研究

  6.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7.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路径研究

  8.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

  9.山西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研究

  10.山西参与国际国内双循环对策研究

  11.山西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

  12.山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

  13.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

  14.“十四五”山西转型出雏型实现路径研究

  15.山西加快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政策研究

  16.“十四五”时期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研究

  17.建设现代化物流体系研究

  18.“十四五”期间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

  19.新时代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研究

  20.“十四五”时期数字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研究

  21.“十四五”时期构建创新生态路径研究

  22.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23.后疫情时代山西经济增长、公共治理研究

  24.构建公平优质教育体系研究

  25.“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实现路径研究

  26.山西城乡协调发展路径研究

  27.山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28.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创新研究

  29.山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30.建设平安山西路径研究

  31.中国共产党山西百年历史研究

  32.山西抗战历史与红色文化研究

  33.云冈学、五台山学研究

  34.山西文字文学与地域文化艺术研究

  35.山西文旅资源开发研究

  36.山西文化产业化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37.地方新型智库服务决策路径研究

  38.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

  39.山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与对策研究

  40.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管理方式为申报人自愿申报,所在部门、单位审核把关,科研组织部组织评审。为充分整合研究力量,优先支持由3名以上院(中心)研究人员组成的课题组申报,允许院(中心)内设机构人员申报或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组应兼顾学科特点、研究专长和队伍结构,吸纳更多年青科研骨干参与。

  2.规划课题包括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一般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院(中心)各研究机构负责人要支持中青年研究人员承担课题主持工作。青年课题负责人的出生日期须在198111日以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副处级以上职务者不得担任青年课题负责人。每人最多主持1项课题,最多参与2项课题。在研院(中心)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同一课题项目不得在院(中心)内外重复申报。

  3.课题指南是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布局提出的指导性研究方向,申报人可参照课题指南,结合学科特点和前期研究成果,就某个角度或突出问题设计研究重点,拟定选题。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选题要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价值,尤其是文史类选题要结合山西地域特色和学科优势;应用研究选题要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支持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山西的实践开展研究。

  4.为履行院(中心)在推进全省智库建设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工作中的牵头职责,为高质量推动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院(中心)下属单位、报刊社,市级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决策咨询委)、战略合作单位、省内智库机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或参与课题研究(经费自理、自筹)。

  三、经费资助

  1.课题申报结束后,科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立项。

  2.院(中心)内部研究人员获得立项的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000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由3名以上院(中心)研究人员组成的课题组承担的课题上浮50%

  3.课题经费由各课题负责人统筹使用、所在部门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和院(中心)财务规定。

  四、结项要求

  1.课题的结项成果为课题研究报告。为了推动成果转化,提倡成果形式多元化和注重实际应用,鼓励院(中心)外部课题承担人向院(中心)内参供稿。

  院(中心)内部研究人员承担的课题结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发表理论文章;

  (2)出版专著或被书籍及会议论文集收集;

  (3)被院(中心)内参或省级及以上单位内刊采用。

  2.课题一般要求202110月底前完成,需要延期的须申请延期结项,最多延期1年。树立结果导向,经专家评审,院(中心)将给予优秀课题成果相应经费支持或奖励,对完成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请按规定填写《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专人统一报送到科研组织部。报送材料要求《申报书》一份、《活页》五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至jgkyk@163.com,邮件名称为:中北大学+申请人+课题名称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428日。  

 

  • 附件【2021社科院.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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