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助困

首页 >> 学生工作 >> 助学助困 >> 正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雷恪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9 15:18    作者:学生科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雷恪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除外)。

二、 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学习刻苦努力,学年专业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

3.品德优秀,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4.未受到学校的任何行政处分。

三、 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金额:2000元/人经济与管理学院1名

四、 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初审并签署意见附上一学年成绩单(加盖公章)一份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于9月15日之前交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买璐璐老师处。

2.学院学生科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并组织学院的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将审批表、评审结果报告及评审会电子照片报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审查各学院推荐名单,原则上本奖学金不与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助学金重复取得。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奖学金。

4.获奖学生应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简介、一封真挚的电子版感谢信,并附电子照片一份报送学生处。

注: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从学生处红色太行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统一用A4纸打印。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

                                   2015年9月9日

上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