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现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1、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报科研科;
2、评审书的电子版及申报数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gkyk@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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