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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验收】关于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10:3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各位老师

接学校科研院通知:为提高课题管理水平、提升课题研究质量,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现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立项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的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2019年之前立项课题不在此通知范围内。首批结题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5月19,第二批将在后半年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题程序与材料要求

1.课题负责人准备有关结题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结题材料审核盖章后,统一报省规划办。省规划办定期组织成果评审鉴定。

2.课题负责人应确保结题报告的质量。课题组先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结题材料包括:《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6份,最终成果6份,成果简介6份,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不超过15%-25%),存有以上结题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张(光盘请注明“中北大学+姓名”)

三、审核要求

1.各位老师对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一是成果有无政治导向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二是获奖情况和转摘、引用情况是否属实。三是填报的阶段性成果是否在项目研究期间完成,与项目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信息是否属实四是最终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成果是否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五是经费使用是否属实合理。

2.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学术不端的课题负责人严肃处理,对没有认真履职的科研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四、以上材料及结题信息表经由学院统一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结题信息表请勿刻录在光盘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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