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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2020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10:04    作者:刘鸿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我院名额共4名。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方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的学生;

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体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20%(含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中北大学为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发表《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试行)》(校科〔2020〕1号)规定的T类、A类、B类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C类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性专业学科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与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以以中北大学为单位,以第一申请人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得专利授权。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须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须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选程序

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尤其对被评选人申请表上所列示各项获奖、荣誉真实性进行审核。各班可要求相关同学提供材料复印件,但无须向学院上交。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提出推报名单。

被推报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由专人按照要求填写推报意见。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不得有错别字;每个同学申请理由不得出现雷同;不得由他人代笔;签名(包括申请人签名、班主任签名)需要手写,其余部分可直接打印。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张纸,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

2、由班主任签字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年级专业排名表一份;

3、各班组织评议小组进行班级评议后,由评议人员共同签名的《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班级评审结果报告》纸质版一份;

4、《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电子版发给相应的年级负责人;

5、“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20%的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须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并由班级评议核实。

如推荐的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都在前10%,则不报送第9、10项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凡是班级评议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同学自行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控制在5-8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以上所有需要上报材料文件均在9月28号晚上交到14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文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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