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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09:5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班级

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我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2019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1]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在校期间无处分

4、德育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5评选流程:

1)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6月10日——6月15日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2学院审核:网上提交后,填写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6月15日前携带申请表(一式两份)、1500字个人事迹、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个人事迹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个人生活照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大小300K-600K,格式JPG)到学院学生科进行审核;

四、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4]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德育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3申报流程:

1)网上申请:6月10日——6月15日;请务必先在“个人信息”中核对账号(本人太原本地工商银行卡)、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请统一在学院学生科负责老师处更改;

2)学院公开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管理办公室

注:1、毕业生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导入学工系统后,才可以进行网上申请数据导入截止时间6月9日;

2、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3、为保证毕业生离校前能顺利完成奖项评选及奖学金发放工作,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获奖学生在确认收到奖学金前,不得注销所报银行卡。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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