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对刘红阳、达瓦次仁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发布时间:2014-09-05 18:16    作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对刘红阳、达瓦次仁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2014年9月5日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班主任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以下同学未经请假擅自旷课:

1209024129 刘红阳

1209024148 达瓦次仁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同学,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刘红阳、达瓦次仁2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取消本学年评优和助困资格。今后学院将不定期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若再有违纪行为出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无标题.jpg(点击查看原图)

上一条:关于对郭琦、何俞莹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下一条:经管院学生党支部开展“坚持群众路线,积极服务同学”主题党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