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对刘红阳、达瓦次仁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2014年9月5日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班主任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以下同学未经请假擅自旷课:
1209024129 刘红阳
1209024148 达瓦次仁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同学,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刘红阳、达瓦次仁2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取消本学年评优和助困资格。今后学院将不定期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若再有违纪行为出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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