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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人生成长导师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9-29 17:27    作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经济与管理学院人生成长导师制实施细则

20139月)

为了树立大学生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解决毕业生成长困惑、人生发展缺少指导等现实问题,根据学校“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理念,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2014届毕业生中试行人生成长导师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人生成长导师制是为我院大四学生配备的,以宿舍为单位,选任学院专业教师作为毕业生成长导师,重点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升学辅导和就业指导工作,是大学生面向社会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帮助学生尽快转变角色,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二、 工作职责

1.关心大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开展情感、学业、就业等多方面的研究,同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情感、学业、生活等全方面的指导,从学生成长的角度、长期发展的角度辅导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

3.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月集体与学生座谈一次,积极联系学生,深入课堂、宿舍等对学生进行指导。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当面指导与书信、邮件、电话、短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与辅导员、班主任交流。

三、 选聘与解聘

1.每名人生导师原则上指导2~3个本科毕业班宿舍学生,部分新专业可适当放宽。学生科提供学生宿舍名单,并报学院备案。

2.成长导师聘任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责任心,爱岗敬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熟悉学校整体育人环境和本科教学内容,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3)我院在职的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本实施细则未作明确规定的,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3年9月24日

2010级人生导师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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