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办科【2023】116号)要求,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现面向全省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工作。
一、征集案例的内容
结合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分工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示范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聚焦文化数字化共性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借鉴意义。
(三)已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案例应为2022年以来完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二)请申报负责人认真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见附件),盖章后(一式两份)于7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yrsk@nuc.edu.cn。
(三)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大于2MB,建议使用JPG格式;视频不超过2个,每段视频不超过5分钟,不大于50MB,建议使用MP4格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案例名称”。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