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建设能力,创新学术组织模式,推动有组织科研,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和“育蕾强基”行动计划,培育高端领军科技人才,助力我校“双一流”大学创建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北大学学科后备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科〔2023〕4号)的文件精神(附件3),现组织开展2023年中北大学学科后备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人才计划根据人才所在学科和培育目标分为杰出青年人才(I类)、理工类学科优秀青年人才(II类)、哲社类学科优秀青年人才(III类)。
(一)I类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德才兼备,学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巨大发展潜力;
3.主持科研项目A类1项或B类及以上2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学术论文A类4篇(或B类及以上6篇),且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国家奖科技奖励。
(二)II类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未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
2.德才兼备,学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主持科研项目B类及以上1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学术论文A类3篇(或B类及以上5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三)III类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德才兼备,学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3.主持科研项目B类及以上1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学术论文A类1篇(或B类及以上3篇)或排名第一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哲社类科技奖励。
二、预期目标任务要求
(一)I类人才计划
获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同层次人才计划。
(二)II类人才计划
获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
(三)III类人才计划(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哲社类人才计划;
2.排名第一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哲社类科技奖励,且以中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A类1篇(或主持科研项目B类及以上1项);
3.主持科研项目B类及以上1项,且以中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A类1篇。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填写《中北大学学科后备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同时需提供如下附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2.主持科研项目任务书复印件或下达文件,到款证明等;
3.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和SCI、EI、SSCI、CSSCI等收录检索报告;
4.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经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后进行立项。
纸质材料:申请书和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学院在封面、所在学院意见栏审核盖章,由学院统一报送;电子材料:学院统一汇总后的附件2,申请书word版和整套材料的PDF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