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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11:14    作者:学生科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各位同学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的《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和《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

      4人

    三、参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年级专业前10%,且单科学习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年级专业前10%,但位于前30%的学生,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具体说明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须有证书)。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所需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一式一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从红色太行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日期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参评条件第2条获奖的学生,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3.“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栏由班主任和所在学院拟好后统一打印,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4.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请于9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回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买璐璐老师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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