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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刘鼎杯”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4 21:38    作者:杨储华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喜迎建校80周年,更好的传承与弘扬太行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同时,利用校级赛事的评选促进具有潜力的项目不断完善,以此遴选培育高水平、高质量的作品,在“挑战杯”全省、全国大赛中,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现决定组织开展中北大学2021年“刘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为响应学校号召,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刘鼎杯”赛事安排通知如下:

 

一、一、大赛时间

2020年10月-2021年4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三、大赛内容

大赛分为创业大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两大类别申报,其中创业大赛分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类;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详情参见《中北大学2021年“刘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章程》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须由参赛者独立完成,即主要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及产品制作由参赛团队独立完成(可以有团队外人员或机构指导,但不能以团队外或机构名义报名参赛)。鼓励在校学生以自创作品、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完善更新往年优秀作品等形式参赛。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如出现有关纠纷,责任完全由参赛者承担。申报参赛的作品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不得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有危害。

五、评审办法

作品提交后,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作品予以评审。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和全省“挑战杯”竞赛。

六、赛程安排

1.提交初赛作品(202010月前)

参赛学生根据参赛类别认真填写申报书,并于2020年10月19日前向学院提交初赛作品申报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学院分科协负责审查本学院参赛作品,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完成汇总统计表,于10月26、27日交到校团委。


2.初赛(2020年11月前)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入围复赛名单及项目编号于11月中下旬公布。

3.复赛(2020年12月前)

学校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赛选手进行赛前培训,入围复赛的团队在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于12月12日之前向学院提交复赛参赛作品。

学院进行汇总整理,完成本学院的作品审查工作,于12月19、20日将本院参赛作品交至校团委。

经专家评审后,学校于寒假前公布入围决赛名单。

 

4. 决赛(2021年4月)

入围决赛的团队在寒假期间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参加决赛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由学校组织集中评审。

七、注意事项

 

1.申报为项目负责人的参赛者,最多可提交3个参赛项目;未申报项目负责人的参赛者,最多可提交5个参赛项目。

 

2.每个参赛项目成员人数不得超过8人(含负责人),指导老师人数不得超过2人。

 

3.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如发现与往届参赛项目雷同,取消参赛资格。

 

4.申报书应严格按照模板进行填写,不可随意更换字体,凡涉及签字盖章处,一律手写。

 

5.初赛时作品编号无须填写,复赛名单公布时每个作品会公示对应编号,编号不可更改。

 

6.申报书正式提交后,项目名称、参赛队员及指导老师不可随意更改。

 

7.负责人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参赛作品将交与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审核,审核后统一提交校团委。研究生作品由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审核后提交。

 

八、赛事咨询

大赛具体事宜可咨询校团委、中北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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