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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 10:5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各位老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5〕4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 号)要求,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 社会科学) 奖励办法》(晋教科〔2009〕3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 文社会科学) 申报工作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 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 10.政治 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 ” 二级学科) ; 15.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 ”“运动生理学 ”“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 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因本届教育部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13.教育学”成果由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受理并组织实施,向省教育厅提出该学科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建议名单。省教育厅统一公示公布各学科成果获奖名单,不再单独组织该学科成果评奖。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

奖项总计100项左右,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 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一、二等奖。为保障成果质量,允 许各学科各等级的奖项有空缺。获得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省奖)的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将由 省教育厅、山西大学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 别推荐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教育部奖)。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学校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二)资格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申报者资格、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四、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实行不限额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请各高校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学校组织申报。学校组织申报者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打印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专家评审遴选。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成果数量和学科分布,设置分组(相近学科合并学科组),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分组进行成果评审。评审委员会在各组酝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省奖名单和教育部奖推荐名单。

(四)名单公示报送。省教育厅对省奖名单和教育部奖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山西大学对本校教育部奖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和山西大学分别向教育部报送推荐名单。待评奖办(教育部社科司)对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省教育厅和山西大学组织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

(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申请人确定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0份(至少1份原件), 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 1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中北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2)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0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 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 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七、申报时间安排

所有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务于 2025年11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科,逾期不再受理。请将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kyk@163.com。个人申报材料文件夹以个人以姓名命名,内含《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命名)、成果(PDF格式)、证明材料(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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