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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验收】关于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14:2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各位老师:

为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2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

二、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三、材料要求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

2.成果的查重报告1份。

3.成果结题报告1份、成果简介1

4.结题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为:立项年度+单位简称+负责人姓名。例如:2024中北

课题文件夹中包含文件:《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审批书)、成果(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成果简介(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简介)、查重报告(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查重报告)

5.以上结题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不要装在透明的文件袋内),一个档案袋装一个课题。档案袋正面需要标明以下内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题材料、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请用A4白纸打印,贴在档案袋正面。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结题材料收回并统一汇总,于5月27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科研院,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发至邮箱kyyrsk@nuc.edu.cn和jgkyk@163.com

请将专项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3)及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标明:某某学院2025年度清理课题,例如:经管院2025年度清理课题。

各院在报送前应组织专门力量,对提交的《鉴定结题审批书》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签字、盖章齐全(含财务、审计、学校等公章)后再统一交至科研院。所有材料均不予退回。

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对社科管理部门不认真履职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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