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学科建设

【项目申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18:5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 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储备、培育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省教育厅现组织实施“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岁(1984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2.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3. 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 CJXZ等国家级人才计划者,已主持“1331 工程”“百亿工程” 重点创新团队计划项目者不支持申报本项目。

二、项目类别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本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人文社科三类。项目申请人根据本人研究方向自立选题,项目周期2 年。项目申请人在满足上述申报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1. 基础研究类。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应主持 1 项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青年项目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2. 应用研究类。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成果转化单项合同进账 200万元以上。

3. 人文社科类。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应主持 1 项及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理工科学院可报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哲社科学院可报人文社科类。

三、申报名额

以学校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我校限报4项,要求每个学院限报1项。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四、其他要求

1. 申请人需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汇总表》。《申请书》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5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首页、经费页及盖章页,高水平论文首页及分区检索证明,获奖证书,成果转化单项合同进账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2. 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五、材料报送

2024年5月28日(周二)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报送至科研院,汇总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相应邮箱。

1. 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

联系人:凡春芳,电话:0351-3923330,邮箱:20010015@nuc.edu.cn,报送至科研院205室。

2. 人文社科类

联系人:李艳,电话:0351-3922077,邮箱:kyyrsk@nuc.edu.cn,报送至科研院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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