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省对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晋财绩[2024]2号)要求,根据《省委宣传部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办法》(晋宣办字[2021]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范围为2022年度立项课题(项目清单见附件),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填写自评报告
(见模版)。
2.各位负责人在开展绩效自评时,要对照绩效指标,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数据,通过与目标值对比分析,完成项目自评报告。可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采取调研访谈、资料核查、实地勘察、社会调查等方式验证相关结果,做到真实完整。
3.各位老师要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自评完成后,请于3月7日将项目自评报告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jgk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