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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何敏、王钟雅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发布时间:2013-01-03 15:02    作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关于对何敏、王钟雅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2012年12月24日晚经济与管理学院召开研究生党支部会议,Y201103班何敏、Y100901班王钟雅,两名同学未履行任何请销假手续擅自离校,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同学,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何敏、王钟雅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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