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开设07/08学年第二学期校任选课的通知
各系:
为了适应21世纪对人才模式多样化的要求,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加强对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我校规定本科培养方案中任意选修课学时的50%为校定跨学科课程或人文类课程。现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开课程面向全校本科学生。
二、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2学时;实验学时超过8学时的课程须报至实践教学科。
三、申请者须是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每人限报一门任选课程。
四、凡未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任选课不予开设。
五、所有申报任选课的教师均需填写《开设校任选课申报表》,并附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课程名称》所在学院,如:张XX《XXXX》1院),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还须在申报材料中附上课程教案。
六、请申请人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申报课程所在课程组责任人处(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我校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进行课程申报);课程组责任人须严格把关,并认真组织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进行答辩。课程组责任人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人的申请书、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答辩结果(答辩名单以及批准开设的课程名单)报院教学科。
七、教务处将不定期对校定任选课进行抽检。
八、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3922063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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