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中北大学开展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要求各系将拟开设双语教学课程进行申报。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报时间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填写《中北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见教务处相关下载),一份交于教学质量管理科,一份交院教学科存档。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中北大学开展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见中北大学本科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三、质量监控 1.主讲教师于课程结束后,应向教务处提供课程有关资料(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等)和课程教学总结,校专家组对双语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2.专家听课。专家通过听课审核双语教学的内容、授课方式、教学方法及课堂效果,给出评价成绩; 3.学生评教。学生通过评教给出学生对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成绩。 4.考核等级:双语课程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层次。 注:对于上完课程后交《中北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的教师,教务处将不按双语教学课程计算酬金。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