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注册的安排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学生每学期开学务必按规定的时间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各院应通知学生按时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学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为了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所有学生应持本人学生证,到指定地点报到注册。丢失学生证的同学,先电子注册,并在事后及时补办学生证并注册;
2.集中报到注册时间:2008年3月1日、3月2日全天;
3.集中报到注册地点:计算机实习基地(新教学主楼裙楼六层);
4.集中注册人员安排:每院抽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本院学生注册;
5.规定时间未进行注册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向所在学院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到所在学院教学科进行补注册;
6.开学两周后教务处汇总通报注册情况并进行学籍处理;
7.各院将以上安排通知到本院学生。
教务处
200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