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专业建设责任人:
为了进一步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增强教师的归属感,特制订该办法。
1.各专业责任人至少每隔两周组织本专业教师进行一次教学研讨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化,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的教学提高、老教师的示范教学、教学计划的讨论、课程教学内容的研讨、课程教学大纲的讨论、专业实验教学等,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此项活动由专业责任人负责。
2.各系每学期应至少组织本系教师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的教学基本功大赛,并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教活动,拿出相应方案。此项活动由系主任负责。
3.每次教学研讨活动要落到实处,要求教师积极参与。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教师签到作为系、学院对教师进行考评(职称评审、学院评优、津贴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4.对于各系和各专业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凡无故缺席基层教学研讨活动的教师,每次罚款50元,在期末发放酬金时扣除,并返回相应的专业,由专业责任人进行支配。
5.各层次教学研讨活动负责人应按照以上要求积极组织,对教学研讨活动组织不力的相应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
6.教学研讨活动所需费用以书面报告报学院进行审批。
7.各系、各专业负责人应有主动工作的意识,而不应只是被动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