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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成绩审核

发布时间:2014-06-23 09:33    作者:教学科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各班: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九章第33、34、37条的规定,对本届毕业生成绩审核认定,现将成绩审核数据发给各班。

1. 成绩审核表中都是在审核中未能通过的学生,请各学生审核,如果有异议,协调调整改动的学生由学院提供纸质的书面证明,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

2. 计划内课程全部修满通过(因出国、转学等特殊原因的,请出示相关等书面证明材料,并有教学院长签字);任选课总学分为8(专升本为4);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1.5,方能取得毕业生和学位证。

3. 成绩审核表学院确定后,务必周二上午将纸质学院盖章后交至学籍管理科。

(注:此审核关系到学生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请认真审核,协调处理。)

经管院教学科 2014年6月22日

N00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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