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环境质量,加强自习室卫生及安全的管理,现特出台自习室管理条例,要求在八层自习室的所有学生遵守(含人文学院),加强自身管理,协助学院的自习室管理工作,共同建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一、自习室安全规定
1.在自习室,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
2.自觉爱护公物。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
3.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不用纸生火、不烧塑料袋等,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自习室。
4.如遇紧急危险,同学要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确保人员安全。
5.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6.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
7.发生偷窃及其他情况,要及时向楼管室、保卫处和班主任汇报。
二、自习室管理规定
1.开放时间及要求
(1)自习室的开放时间为6:30——23:30,请同学们严格遵守自习室的开放时间;
(2)在八楼自习室开放时间内,同学们去学习时必须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以便进行身份核查;
(3)在自习期间,请同学们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自习结束后,桌面上不得留有垃圾;
2.打扫时间及要求
(1)自习室的打扫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周六、周日的22:00,在打扫期间,请自习的同学积极配合;
(2)八楼自习室卫生要求: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水渍;将空位的椅子摆放整齐;垃圾桶内的垃圾倾倒干净;自习室内无异味;
3.收书时间及要求
(1)自习室的收书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周六、周日的23:10,收书时,请自习的同学积极配合。
(2)在收书期间,请同学自觉将书带走或放到书柜中,桌子及椅子上均不允许存放书籍、坐垫、衣服等个人物品,若有书籍或其他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三、自习室评优奖惩规定
1.打扫卫生优秀班级的评选
(1)将每个班级两次打扫卫生后卫生检查分数进行求和,根据总分进行排名。(2)每个年级将选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2.打扫卫生不合格班级的处理
卫生检查分数85分以下,多值日一天。
3.不遵守自习室自习要求的处理
(1)随意乱扔垃圾或在桌上留有垃圾,一经证实,给予记名、院级通报批评。
(2)随意乱扔借阅的书籍或损坏借阅的书籍,一经证实,给予记名、院级通报批评。
(3)不得违反制度或者干扰管理人员的工作,违者给予综合素质测评扣分或者校院处分。
四、自习室卫生检查标准规定
1.室内洁净明亮(35分)
(1)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20分)
(2)地面干净,顶棚无蛛网,无积灰。(15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35分)
(1)桌椅摆放整齐。(15分)
(2)桌上书籍以及阅览区书籍整理。(20分)
3.其它(30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8分)
(2)自习室阳台整洁,无垃圾,无空瓶,无积水。(10分)
(3)垃圾桶每日打扫之后及时清理。(12分)
4.生活部对自习室卫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天晚上22:40—22:50。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