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班委会、团支部建设,树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发挥学生干部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学生干部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一、班、团学生干部的基本素质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相应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和奉献精神;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努力,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班、团学生干部的组成
1.班委会干部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等,40人以上的班级可设副班长;班干部应当成为团结全班同学,奋发向上,建设优良班风、学风的核心,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下,带领全班同学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积极主动地组织、参与各项活动;并抓好学习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2.团支部干部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团支部应当成为团结同学,奋发向上,建设优良班风、学风的核心。在分团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班级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心团员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日常性工作,做好素质拓展证书填写及认证工作。
3.班、团学生干部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16%。
三、班、团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
1.班干部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其程序是:班级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同学提名、自我推荐或由上届班级干部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产生,在班主任、辅导员主持下实行差额选举,票数超过班级人数的半数者方能当选;特殊情况下,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班主任可直接任免班干部;
2.团的支委会通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3.通常情况下班、团学生干部每学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4.新生入学后,新生班班、团学生干部由班主任指定,在第一学期条件成熟时再进行选举。
四、班、团学生干部的具体职责范围
(一)班长
1.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领导班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带领全班同学努力完成学习、工作任务;
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统领班委会工作,建立健全班委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班委会会议,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协调和监督各班班委委员的工作落实,并及时总结班级工作;
3.全面关注并了解班级学生情况及思想、学习、工作动态,及时将学生情况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做好老师与班级学生之间的联系工作;
4.提名并组织成立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在班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级学生个人和班级的评奖评优等相关工作;
5.积极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处理班级突发事件,维护班级学生稳定,保证班级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
6.对于本办法中未提及的班级事务,由班长统一协调、安排,保证班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副班长
1.配合班长工作
2.负责班级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班级学生参加校、院、班的科技文化活动;提高班级学生的科技活动积极性,提高同学们的实际动手能力;
3.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及时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增强班级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定期走访、检查班级学生宿舍,清点学生人数,消除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并及时了解学生请假等情况,掌握班级学生离校、返校等具体信息,及时与班主任进行沟通。
(三)学习委员
1.配合班长工作
2.提名并报班委会任命各科课代表,负责督促、检查各科课代表的工作,及时将同学的学习情况和要求反馈给教师,将教师的要求反馈给学生,一些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班长、班主任、辅导员反映,以便解决;
3.负责组织全班教材的购买和发放;
4.负责班级学生上课和自习的考勤工作,维持课堂和自习纪律,并定期向班主任汇报;
5.安排课内外的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学习经验和学习方法交流会。
(四)生活委员
1.配合班长工作;
2.负责收集班级学生对学校相关实施、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
3.担任本班“心理联络员”,密切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和班主任、辅导员沟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和活动;
4.负责班级学生素食建设,提名并报班委会任命各宿舍宿舍长,督促宿舍长搞好宿舍卫生级宿舍文化建设;
5.负责办理班级学生寒、暑假火车票的订购、分发等相关工作;
6.提名并报班委会成立“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根据学院统一工作安排,完成班级贫困生的认定、助学金发放、申请助学贷款等相关工作;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公益劳动;
7.负责本班班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文体委员
1.配合班长工作;
2.做好早操的组织、考勤工作,督促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为学习,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3.积极带领班级学生开展文娱活动,并负责组织本班同学参加各项文艺活动和比赛,丰富同学的日常文化生活;
4.带领班级学生积极开展体育运动和比赛,增强体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5.负责组织班级学生参加校、院各级运动会;
6.负责组织班级学生完成每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五、团干部的具体职责范围
(一)团支书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重要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报告工作;
4.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二)组织委员
1.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4.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为符合条件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5.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6.搞好团员统计,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
(三)宣传委员
1.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根据“三会一课”的要求,拟定支部学习计划和建议,提出宣传工作意见;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根据团员青年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活动;
3.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和团组织的决议,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在团员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团课学习;办好墙报、板报等团的宣传活动阵地;
6.负责组织、落实班级日常宣传及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
六、班、团学生干部的考评办法
1.班、团学生干部的考核由班主任和辅导员负责;
2.班、团学生干部每学期交一份工作总结报告,向全班同学做工作汇报,由全班同学进行评议,并采取一定形式,拿出评议、评比意见;
3.根据学生评议情况及考核结果,对班、团学生干部进行奖惩,对优秀者,给予表扬、表彰、奖励,对不称职者,提出改进性意见或建议,或者予以撤换。
七、班、团学生干部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班主任应及时罢免其所任职位:
1.不及格科目超过4门次(包括4门次);
2.违反《中北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
3.在职期间严重失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
4.在本职岗位上能力有限,怠于履行或无法履行自己的干部职责;
5.在学生干部考评中评为差的学生干部。
八、在职班、团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班主任书面申请辞职,经批准后即可离职:
1.因个人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无法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3.自身领导和组织能力不够,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的;
4.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群众基础;
5.无法履行干部工作职责的其他原因。
九、附则
1.班、团学生干部的名单必须在每学期的开学后一个月内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否则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2.本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学生工作领导组;
3.本条例自2011级学生起执行。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