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数字校园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模块的功能,决定对2016-2017学年学生资助的各项信息全部纳入学工系统,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2017学年学院认定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二、申报时间
11月8日-11月15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进行网上申报。
11月16日-11月18日:学院网上审核,并完成汇总提交学校审核。
11月21日-12月2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网上申报。
12月3日-12月9日:学院网上审核,并完成汇总提交学校审核。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节点,通知组织学生分阶段进行申报,并确保通知要求的申报对象全部完成网上登记。
2、申报对象必须为通知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四、注意事项
1、在系统中已经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需在系统中重复申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网上申报要严格遵循流程,流程未完成的,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各学院务必注意各环节的密切衔接,减少重复工作。
3、学生资助网上信息申报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部分,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