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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 10:2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

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

     经济与管理学院:3名,8000/人。

三、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3.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4.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比较突出,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异。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以内;

6. 体测成绩合格;

7.无任何院级处分或者校级处分;

8.大三年级学生申请,英语要过四级;大四年级学生申请,英语要过六级。

9.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其中任何一项未能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在国内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教务处认定的超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的国家发明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班级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由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本班级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参评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申请参评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

2.班级公示。班级公示结束后,被推荐学生应相应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

五、国家奖学金被推荐学生所需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 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1000字以上的个人详细事迹电子稿以及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

六、注意事项

1.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报名截止时间为929日。

3.曾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七、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日期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表中所有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栏由班主任和所在学院拟好后统一打印,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生、班主任、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不得以学院学生科公章代替学院公章。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第9条获奖的学生,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

3.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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