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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 11:5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关于做好2019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经济困难,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19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维护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周密组织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学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二、续贷对象 有续贷需求的201620172018级本科生及所有研究生。

三、贷款额度标准

根据国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学生可以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和研究生最低申请额度不低于1000元。未按照规定填写助学贷款额度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时间节点与要求

续贷声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610日。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200字以上,包括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个人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以及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的承诺三部分内容。填写续贷声明要态度端正,诚恳,如实反映自身学习生活状况,信守承诺。对于在续贷声明中复制抄袭、文本不加标点、内容敷衍凑字数的,审核一律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续贷声明提交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确保审核通过。

五、续贷所需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

2.学生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上年合同复印件。

六、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请续贷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需要学校提供在校证明的请携带学生证到德怀楼208室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办理。

非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中可能需要填写的信息如下:

学校账户名:中北大学

学校账户:0502121929024915246

学校开户行:工行太原市迎新街支行

学校开户行行号:102161000244

学校联系人:肖越曦、闫佳欢

联系电话:0351-3942639

学校代码:10110

 

 

                               

                                          学生工作部(处)

                                           20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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