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我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刻苦学习热情,浓厚学习氛围。现结合我院实际,将2023——2024学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业进步奖”评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本年度已获得校级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奖项设置
本次“学业进步奖”共设获奖名额10个;奖励金额为每人一次500元。
三、评选标准
1.本次评选各年级各专业的获奖比例为该专业班级数/年级班级总数,具体数值为:
2.各专业自行评议获奖人员,可从以下几方面考量获奖人选:
(1)2023——2024学年上下学期相比较学习成绩排名进步较大的学生;
(2)2023——2024学年上下学期相较平均学分绩点进步幅度较大的学生;
(3)起点较高,但仍保持努力,排名或学分绩点都有提高的学生。
3.各班级评议小组在班主任领导下进行综合评选、材料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学院。
4.学院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评选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道德高尚、素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态度认真;
4.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2023——2024学年无任何校级、院级处分;
6.2023——2024学年办理课程缓考、补考的,不得参评学业进步奖。
五、附则
1.此次评选工作由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业进步奖”评审小组负责,评选程序及结果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2.该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评选条件及要求仅对当前学年有效。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