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中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2019]1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或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为具有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
3、学院将按照研究生院要求资格审查,组织复试。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复试,即不予录取。
4、学院成立复试领导组和工作组,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复试领导组及工作组
1、复试领导组
组长:赵公民
成员:张克勇、彭佑元
2、复试工作组
第一组
组长:赵公民
成员:彭佑元、张克勇、苏贵影、张爱琴、周娟美
秘书:郭薇薇
第二组
组长:申丹虹
成员:王文寅、周璇、闫莹、刘玉强、温丽琴
秘书:法如
三、复试流程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上午8:30-11:30
地点:中北大学逸夫楼(15号楼南楼)412室
注意:
(1)第一志愿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非应届本科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2)复试环节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需上交加盖党务部门公章的《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附件1)。下载打印并填写《2019年中北大学硕士复试登记表》、《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信息表》。
(二)笔试
时间:3月24日下午14:00—16:00
地点:11512H教室(如有改动报到时另行通知)
内容:按照《中北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三)综合面试、外国语考试
时间:3月25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第一组逸夫楼(15号楼南楼)412室
第二组逸夫楼(15号楼南楼)410室
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及专业知识等方面掌握情况。
四、评分办法
1、复试满分为3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占100分;
3、专业考核笔试100分;
4、面试100分;
5、复试综合成绩换算成为百分制成绩的办法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20%+专业课考核笔试*40%+面试*40%。
6、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各100,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如有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
由学院依照《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学院拟录取名单及时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bmcx.nuc.edu.cn:8082/上公布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资格。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均为具有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请直接携带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前来报到(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至复试报到处)。
2、免试推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已经结束,不用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请各学院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以纸质稿的形式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并在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zsgl.nuc.edu.cn:8081)中输入复试最终成绩。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消息。
6、其它有关复试事宜请与科研与学科建设科联系。电话:0351-39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