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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发布时间:2017-08-10 08:5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造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对大学期间所学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综合和扩展的全面检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现本科培养目标,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严格、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出发,对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如下规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领导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学科部负责,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向教学院长汇报。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与社会、经济、科研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其中,理科毕业设计(论文)来自实际任务的选题应在70%以上,文科毕业设计(论文)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的选题应在80%以上。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相应的实验条件和毕业设计所规定的时间。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应属于学生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范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必须侧重于管理软件开发等课题;其它专业应侧重理论研究和应用课题。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达到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的目的。一个学生一个题目,几个学生共同完成一个大课题时,每个学生必须要有独立完成的任务,同时要对整个课题有全面了解。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由教师引导导师制的学生按照专业要求和个人兴趣共同拟定,各学科部要组织专家根据上述三条的要求对题目进行认真的审核,审定合格后向学生公布和介绍。

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在设计过程中,若需要更换题目时,学生和指导教师必须向学院说明原因,提交换题的书面报告,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第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各学科部提名,主管院长审定,报教务科备案。原则上由本院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必要时也可聘请外单位相当讲师以上职称的科研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

第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要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

第十一条 为保证指导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不得超过8人,特殊情况需经教务科批准,否则只按8人计工作量。

第十三条 负责审定设计(论文)题目,并在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前落实到本人或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个月告知学生本人,以便学生有所准备和考虑。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应认真、及时地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第一周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对设计(论文)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任务书的内容包括基本内容和要求、重点研究的问题、应完成的工作、查阅资料要求及资料推荐。为了加强学生设计综合素质的培养,还需要对学生的经济意识、环保意识和合理利用资源意识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应有明确的指导计划,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加强阶段检查;每周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指导和检查,解答问题,解决困难,指导设计和论文写作,并记载检查结果。指导毕业设计期间,教师外出不得超过两周,外出时应委托一名教师临时负责指导。

第十六条 鼓励采用校外单位的实际项目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需要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时,学院必须派教师参加立题、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搜集和运用资料方面给学生比较充分的指导;而对方案设计、论证、技术设计等方面,应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的基础上,采用启发式的方法予以指导,尽量避免包办代替,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不仅应负责业务指导,还要注重学生的思想工作,教书育人,言传身教,在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进行督促和检查,严格学生的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 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设计(论文)完成后,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等情况;毕业论文内容的评价;写作的规范化程度;存在的问题以及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第二十条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抄袭拼凑现象、译文质量进行把关,指导教师应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互评。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开题。开题报告应在任务书下达2 周之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调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和充分理解课题目的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

1.选题依据。主要阐明该项研究的目的和范围,本研究课题范围内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动向,进而说明本设计(论文)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内容安排等。将阅读文献资料的目录按参考文献的标准写法列出。

2.设计方案(研究方案)。阐明该设计(论文)的具体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以及预期达到的成果或效果等。

4.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对学生查阅资料是否全面、提出的研究方案和计划进度是否可行、还需要注意和改进的方面、是否同意进行下一步的毕业设计(论文)给出具体的评阅意见。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过程中,学院及各学科部要加强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以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投入精力,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与导师共同拟定题目上报后,由学院和各学科部组织专家进行题目检查和审定,责成相关教师进行修改,并以学科部为单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检查总结给学院教学科。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检查。学生开题报告完成后,各学科部应对任务书和开题报告进行普查。

任务书的检查:(1)任务内容和要求是否具体、明确,是否适合学生的知识与能力,且难度适中;(2)重点研究的问题是否清楚;(3)应完成的工作是否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且工作量适中,填写具体。

开题报告的检查:(1)文献综述分析是否到位,综合性是否强;(2)查阅资料是否广泛,参考文献填写规范;(3)研究思路是否清晰,研究方案是否可行;(4)进度安排是否具体、合理;(5)指导教师评阅是否认真。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要求教师每周至少进行1-2次工作进程与质量检查,并做好辅导记录。在外毕业设计的学生应填写在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

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1)毕业设计的进度是否与总体进度安排吻合、设计(论文)质量是否能达到要求;(2)学生的出勤率是否高,是否能遵守纪律;(3)教师的指导是否到位,是否对学生严格管理。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在毕业答辩过程中,学院派出专家对各学科部毕业答辩现场进行抽查,主要检查答辩准备、答辩组组成、答辩现场陈述和提问等环节。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的下一学期初对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格式、外文翻译、评语等内容。

六、毕业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的评阅

指导教师的评阅:学生在评阅前一周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材料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认真根据指导教师评语要求评阅并给出成绩后,交给互评教师。

评阅教师的评阅:各学科部应根据匿名评审的原则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评阅教师应认真根据评阅人评语要求进行评阅并给出成绩。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1.答辩的组织形式

按班级答辩:为了便于答辩的组织和客观地评定成绩,各学科部可以以班为单位进行答辩。

分组答辩:各学科部可以根据毕业设计学生人数的多少和设计题目的类别分成若干个答辩小组进行答辩。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2名具有高级职称,答辩委员的研究方向应能覆盖本答辩小组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并指定一名组长和一名做答辩记录的秘书。

3.答辩的要求

学生自述:重在考核学生的总结与表达能力。每个学生自述应在10分钟左右时间内完成,用有关报告、图表、数据或实物演示等,向答辩委员展示立题的依据、采用的关键技术、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结论、设计(论文)的主要特点和成果、设计中还需要改进的意见等。

答辩:答辩时间在10分钟左右,提问应围绕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重在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三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各等级成绩的分布比例一般为优15%左右、良40%左右、中30%左右、及格和不及格15%为上限。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应综合考虑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面的成绩进行评定,各项成绩均按百分制给出。

1.指导教师的评分(过程考核10%和论文质量20%)

主要采分点:设计(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解决问题的基本功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思想、行为、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原则上各位指导教师所带的学生论文质量分优秀比例不超过15%,均分不超过80分。

2.评阅教师的评分(论文质量30%)

主要采分点:设计(论文)的难度及工作量,设计任务的完成程度;实验数据和结论的合理性和可信性;设计(论文)成果的水平和价值;论文书写的条理性;图纸、图表和公式等的规范性。

3.答辩小组的评分(答辩表现40%)

主要采分点:总结和表达能力;答辩中思维的敏捷性、知识面宽厚和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设计(论文)的规范性。

4.答辩评分标准

答辩

考核

100分

陈述40分

陈述准确、流利、条理清楚 30~40分

评委给分之和/评委人数=得分

陈述正确、较流利、基本清楚 24~30分

陈述有错误且混乱 24分以下

答辩60分

回答及时、流利且准确 50~60分

回答较流利且正确 40~50分

回答不流利且有个别错误 36~40分

对于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不能回答达5人次者或回答错误达5个问题者;答辩分值在36分以下者在三天内重新答辩。重新答辩不符合要求者,论文不予通过。

注:1、论文质量分在60分以下者,不予答辩。

2、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者以不及格论,答辩不通过。

5.答辩委员会成绩评定

答辩委员会根据以上三项评分权重进行综合评定按照等级给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

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XX界毕业论文评分表

班级学号

学生姓名

过程考核(10%)

论文质量(20%)

评阅得分(30%)

答辩分(40%)



















八、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

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的组成

毕业论文的组成及装订顺序为:(1)封面;(2)中文摘要;(3)英文摘要;(4)目录;(5)正文;(6)附录(根据具体情况可省略);(7)参考文献;(8)致谢。

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按要求填写。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5个字,要简练准确,可分两行书写;

摘要:中文摘要字数应在200字左右,包括论文题目、论文摘要、关键词(3至5个),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要相对应;

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摘要、正文主要层次标题、参考文献、附录等;

正文:论文正文包括绪论(或前言、概述等)、论文主体、结论。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用别人成果要注明出处,正文文字应在8000字以上;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认真阅读过的,以近期发表的杂志类文献为主,图书类文献不能过多,且要与论文工作直接相关;参考文献按标准格式书写:

期刊类文献:作者.文题[J]. 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著作类文献: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名,出版年.起止页码

学术会议论文集:作者.论文题目.文集编者姓名.学术会议文集名称[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学位论文:作者.论文题目[D].学士(或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

报纸类: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外文原文与翻译:要求翻译的原文是论文的参考文献,或与论文密切相关的资料,原文应不少于5000字符;

第三十三条 毕业论文的书写(详见中北大学关于本科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有关要求)

1.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应用中文撰写。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分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毕业论文两种,所有出现相关字样之处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毕业论文”字样。

3.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Word软件编辑,一律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单面印刷。

4.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的上边距:30mm;下边距:25mm;左边距:3Omm;右边距:2Omm;行间距1.5倍行距。

5.页眉的文字为“中北大学XXXX届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 或“中北大学××××届本科毕业论文”,用小四号黑体字,页眉线的上边距为25mm;页脚的下边距为18mm。

6.论文页码从引言部分开始,至致谢止,在页脚中标出。封面、摘要、目录不编入页码,目录单独编页码。

7.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每章的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加粗,留出上下间距为:段前0.5行,段后0.5行;二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加粗;其余小标题用小四号黑体,不加粗。

8.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编号。如图1.2,表2.3,附注3.2或式4.3。

九、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毕业论文保存:在学生答辩结束后,由各学科部把毕业设计(论文)收齐后交学院教学科归档保存,保管至少3年(优秀毕业论文需有电子版),并按专业列出毕业设计(论文)清单(内容包括学院、专业、学生姓名、学号、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题目类型、题目来源、指导教师、职称、成绩评定等),由学院存档。

归档资料包括:(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3)装订好的毕业设计(论文);(4)外文文献原文及译文;(5)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和答辩委员会评语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第三十五条 各学科部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切实做好总结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下年的整改措施,总结于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交学院教学科。

十、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 年1 月15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科负责解释。

上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质量保障机制